教育,是育人之术,更是育人之道,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规则意识的培养与行为习惯的塑造至关重要,近年来,“教育惩戒”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既关乎教师的教育权,更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河北省重点中学的武安一中,始终秉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爱”为底色、以“规”为准绳,探索出一条兼具温度与尺度的教育惩戒实践路径,让惩戒成为唤醒学生自觉、助力成长的“教育良方”。
明辨“惩戒”与“惩罚”:教育惩戒的“初心”是育人
谈及“教育惩戒”,不少人容易将其与“体罚”“变相惩罚”画等号,这实则是对教育惩戒的误解,2021年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其核心在于“教育”,而非“惩罚”;目的是“纠偏”,而非“惩戒”。
武安一中在推进教育惩戒实践前,首先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规则》精神,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享等形式,明确教育惩戒的“边界”:可采取“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暂停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等适当措施,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侵犯学生人格尊严,正如武安一中校长在教师培训会上所言:“惩戒不是目的,而是让学生明白‘可为’与‘不可为’的‘教育支架’,没有规矩的教育是溺爱,没有温度的惩戒是伤害,唯有二者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立德树人’。”
建章立制: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更有“温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明确的制度保障,武安一中结合高中生年龄特点与成长规律,制定了《武安一中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将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个层级,并明确了对应的适用情形、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
针对“课堂扰乱秩序”“未按时完成作业”等轻微违规行为,教师可采取“口头训导”“课后约谈”等方式;对“校园欺凌”“考试作弊”等较重行为,则启动“校内服务”“停课反省”(不超过一节课)等惩戒,并同步安排心理教师介入疏导,值得注意的是,细则特别强调“惩戒前告知”——教师在实施惩戒前,需向学生说明违规事实及惩戒理由,给予学生陈述申辩的机会;惩戒后,需跟踪学生表现,及时给予鼓励与引导,避免学生因“被惩戒”而产生心理负担。
高一年级学生小李曾因沉迷手机,多次在课堂上偷偷玩游戏,任课教师多次提醒无效后,按照细则对其进行了“暂停携带手机一周”的惩戒,并联合班主任、家长共同制定“手机使用公约”,一周后,小李不仅主动交出了手机,还在班会课上分享了自己的反思:“以前觉得老师管得太严,现在才明白,如果没有‘刹车’,我可能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惩戒+引导”的模式,让学生在认识到错误的同时,感受到教育的关怀。
家校协同:构建“惩戒共同体”
教育惩戒不是学校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奏曲”,武安一中深知,只有家长理解、支持教育惩戒,才能真正形成育人合力,为此,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教育惩戒的意义与规则,引导家长树立“规则教育”意识,避免“护短”“纵容”或“过度惩戒”两个极端。
学生家长王女士对此深有感触:“以前孩子犯错,我总想着‘孩子还小,长大就懂了’,结果孩子越来越任性,参加了学校的家长会后,我明白了‘无规则的自由是灾难’,现在会主动配合老师,让孩子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在学校与家庭的共同努力下,许多学生逐渐从“被动接受惩戒”转变为“主动遵守规则”,校园内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学风、校风持续向好。
以“惩戒”促“成长”:让教育回归本真
教育的本质是唤醒,武安一中通过科学、规范的教育惩戒,不仅帮助学生纠正了不良行为,更培养了他们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近年来,学校校园欺凌事件零发生,学生违纪率同比下降60%,先后获得“河北省文明校园”“河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更令人欣慰的是,许多学生从教育惩戒中学会了反思与成长,高三学生小张曾因打架受到“校内服务”惩戒,在完成校园公益服务后,他在日记中写道:“那天老师没有骂我,只是让我和大家一起打扫校园,看着干净的操场,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幼稚,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酷’不是打架,而是能管好自己,成为别人的榜样。”
教育惩戒,如同园丁修剪枝叶,看似“减法”,实则为了“加法”——让学生在规则中学会自律,在反思中收获成长,武安一中的实践证明,只有将“爱”与“规”融为一体,让教育惩戒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真正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这条路,武安一中将继续坚定地走下去,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在规则的护航下,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