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常平镇校长队伍结构,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推动常平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校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背景与目的

常平镇作为东莞市的重点发展镇,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近年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现面向全国广纳贤才,旨在通过引进优秀管理人才,激活学校办学活力,培育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招聘岗位及数量

  1. 招聘岗位:常平镇中小学校长(含小学、初中,具体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 招聘数量:若干名(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发展需求设定)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威信较高。
  3.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1. 学历与资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管理经验: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且至少3年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经历(如副校长、校长助理等),或具有正校级领导任职经历。
  3. 专业能力: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力、教学管理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熟悉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能有效开展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
  4. 业绩要求:近5年内所负责或参与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特色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优先条件

  1. 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系统荣誉称号(如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等)者;
  2. 主持或核心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者;
  3. 具有跨区域、跨学段管理经验者;
  4. 在名校、优质学校担任过校级领导且业绩突出者。

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课程改革与教学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4. 主持学校德育工作,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5. 负责学校后勤、安全、财务等工作,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办学效益。
  6. 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协作,整合教育资源,形成育人合力,提升学校社会声誉。
  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按照常平镇校级干部薪酬标准执行,特别优秀者可面议待遇,并享受相应绩效奖励。
  2. 福利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假、定期体检、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等福利。
  3. 发展平台: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纳入常平镇教育人才库优先培养,支持参与市级、省级教育管理交流项目。
  4. 其他支持: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或住房补贴。

招聘流程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 《常平镇校园校长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 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
    • 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
    • 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如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发表论文、学校发展规划等);
    • 近三年工作总结及办学治校思路(1500字左右)。
      报名邮箱:zpzpj@dg.gov.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校长+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 资格审查:由常平镇教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3.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

    • 笔试:重点考察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办学治校能力等;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创新思维及岗位匹配度;
    • 实地考察:对面试入围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业绩、能力及群众评价。
  4. 体检与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XXXXXXXX(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常平镇振兴路98号)

其他事项

  1. 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3. 本公告由常平镇教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