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XX城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校园保安
招聘数量:XX名(具体分配至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工作地点:XX城区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需求分配)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年龄在18-45周岁(2005年X月X日至1978年X月X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及影响履行职责的残疾,能够适应轮班、值班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保安工作经验或持有《保安员证》者优先;
    (4)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服从学校管理及工作安排。

  2.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校园保安工作的情形。

招聘流程

  1.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如有)、保安员证(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XX城区教育局X楼X室(地址:XX路XX号)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XXXX@xx.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校园保安+联系方式”。

  2. 报名时间
    202X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 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联合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急反应、岗位认知及综合素质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保安员体能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政治审查。

  6. 录用与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XX城区政府官网、“XX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待遇保障

  1. 薪资标准:月薪XXXX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发放。
  2. 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福利待遇: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工作餐补贴、定期体检及岗前培训、在职技能提升培训。
  4. 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原则上每日工作8小时,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值班(可调休)。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 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区教育局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
  3. 咨询电话:XXX-XXXXXXX(区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4.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请勿上当受骗。

XX城区教育局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