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普安县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校园保安
招聘数量:若干名(具体分配至普安县中小学、幼儿园)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年龄在18-45周岁(2005年7月至1977年7月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保安岗位工作要求(需提供近期体检合格报告);
    •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 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夜间值班和节假日轮班安排。
  2. 优先条件:

    • 有保安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持《保安证》者或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者优先;
    • 熟悉普安县本地情况,具备一定应急处置技能者优先。

岗位职责

  1. 负责校园门岗值守,严格执行入校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核实、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及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 负责校园及周边区域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围墙门窗等);
  3. 维护校园秩序,特别是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引导学生安全进出校园,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4. 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学生意外受伤等),第一时间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
  5. 管理校园安保器材(如防暴器械、消防器材等),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6.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安全保卫工作。

薪资待遇

  1. 月薪:2500-3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具体根据岗位、资历及绩效考核确定);
  2. 福利:包工作餐,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节假日发放福利,年度体检;
  3. 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含夜间值班),每月休息4-6天(根据学校安排调整)。

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普安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普安县盘水镇南街);
  3. 报名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 近期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常规体检,含肝功能、心电图等);
    • 退伍军人、保安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 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招聘流程

  1.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 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 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3.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859-XXXXXXX(普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普安县教育局
2024年7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