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石”,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各地司法行政系统以“集中学习教育”为抓手,聚焦政治引领、业务提升、作风锤炼,推动司法所队伍建设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再到“优不优”的跨越,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力。
聚焦政治引领,筑牢司法为民思想根基
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直接关系法治方向和服务成效,在集中学习教育中,各地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授课+研讨交流+红色教育”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某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司法所”活动,邀请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担当”等主题开展巡回授课,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通过“学思想、忆初心、强担当”主题研讨,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将政治自觉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学习教育中,各地还注重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实践结合,推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中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聚焦业务提升,锻造过硬履职本领
司法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多线作战”,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极高,针对部分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业务不精、能力不足”问题,集中学习教育以“靶向培训、实战练兵”为核心,推动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基层工作实际需求,编制了《司法所业务操作指引》《常见纠纷调解手册》等实用教材,组织开展“业务骨干上讲台”“案例教学进基层”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司法所长、调解能手分享“调解技巧”“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方法”等实战经验,某市还创新开展“模拟调解法庭”“社区矫正应急演练”等场景化教学,让工作人员在“实战”中掌握政策法规、提升应变能力,针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还联合高校、律所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邀请法学专家解读《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人员“懂政策、精业务、善服务”,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率、社区矫正对象帮教成功率等关键指标显著提升。
聚焦问题导向,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集中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推动司法所工作短板补齐、弱项加强,各地通过“开门纳谏”“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服务意识不强、创新方法不足、信息化应用滞后”等共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
针对部分偏远地区司法所“服务半径大、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某县司法局在学习教育中推动“智慧司法所”建设,开通“线上调解平台”“法律援助预约服务”,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调解、咨询法律,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针对少数司法所工作人员“作风漂浮、推诿扯皮”问题,各地开展“作风纪律整顿”,通过“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引导工作人员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通过真改实改,司法所工作的“堵点”“痛点”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聚焦成果转化,推动基层法治提质增效
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上、服务群众上,各地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将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金钥匙”,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学习教育中掌握的“情理法结合”调解法,成功化解了大量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等“老大难”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在社区矫正方面,通过“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在法治宣传方面,创新“法律明白人”“法治文艺汇演”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千家万户,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某省在集中学习教育后,司法所参与化解的矛盾纠纷平均调解时间缩短3天,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从85%提升至98%;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连续三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司法所集中学习教育,既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必修课”,也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助推器”,站在新的起点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法治铁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基层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