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风裹着夏末的余温,吹过宿舍楼下掉了一地的银杏叶,我拖着比高中时沉了三倍的行李箱,站在宿舍门口时,手里还攥着妈妈塞给我的那袋卤蛋——她说“到了大学别饿着自己”,可我心里想的却是:接下来四年,我要怎么活?

开学前一周,辅导员在新生群里发消息:“记得带一本你最喜欢的书,第一次班会我们要做‘大学第一本书’分享会。”我盯着屏幕愣了半天——最喜欢的书?高中三年除了课本和五三,我好像没读过别的,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从书柜顶上摸出一本泛黄的《平凡的世界》,是高三毕业时表哥送的,他说“读读这个,你会知道平凡日子里的光”。

那天班会,教室里飘着新书的油墨香,同学们轮流上台,有人举着《小王子》,说“希望永远保持对世界的好奇”;有人捧着《时间简史》,说“想探索宇宙的奥秘”;轮到我时,我把《平凡的世界》放在讲台上,封面上孙少平在煤矿里举着矿灯的图案,在投影下显得有些模糊。“我选它,”我有点紧张,“因为我觉得,我和他一样,都在‘平凡’里想找点‘不平凡’的可能。”

那天晚上,我躺在宿舍的上铺,台灯的光晕里,我又翻开了那本书,孙少平在黄原城当揽工汉,背着一百斤的水泥袋在脚手架上爬,手被磨出血泡,却在夜晚的出租屋里,借着月光读《牛虻》,我忽然想起报到那天,拖着行李箱爬六楼时,手心也磨出了红印,可那时我总觉得“上大学就该是轻松的”,直到看见孙少平在生活的泥泞里,依然攥着书不肯放手——原来大学不是终点,而是像他说的,“你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

后来这本书成了我大学生活的“隐形室友”,早八的课上,我躲在课本后读少平和田晓霞的杜梨树下的约定,在老师提问时慌忙合上书,脸颊烫得像熟透的苹果;周末泡在图书馆,从“平凡的世界”读到“活着”,再读到“百年孤独”,才发现书里的世界比食堂的糖醋排骨还诱人;和室友夜聊,我们争论孙少平该不该回双水村,就像争论明天早餐吃包子还是馒头,吵到最后笑成一团,书页被我们翻得起了毛边。

前几天整理书桌,从抽屉深处又摸出那本《平凡的世界》,书脊已经裂开了一道缝,里面夹着军训时摘的银杏叶,还有第一次拿奖学金时买的电影票根,忽然想起辅导员说“大学第一本书,是你推开知识世界的第一扇窗”,可我觉得,它更像一把钥匙——不是打开某个房间的锁,而是打开了我心里那扇叫“可能性”的门,以前我总以为“不平凡”是考高分、上名校,后来才明白,是像孙少平那样,在日复一日的平凡里,依然愿意为心里的光多走一步路。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新书,是《人类简史》,扉页上写着:“给刚满十九岁的自己”,但我知道,无论读多少本书,那本《平凡的世界》永远会是“第一本”——它让我在大学的第一天就明白,所谓成长,不是变成别人,而是在自己的故事里,做一个不肯向平凡低头的“孙少平”。

(配图建议:宿舍书桌上的《平凡的世界》特写,旁边放着军训照片、银杏叶书签和台灯,灯光暖黄,书页微微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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