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网课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补充形式,网课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学生用眼健康受损、家校沟通不畅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学生权益,促进网课行业健康发展,沈阳市近日出台《沈阳市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课程设置、师资管理、教学过程、权益保障等多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为全市网课办学划定了“红线”与“底线”。

明确资质门槛,杜绝“无证办学”

《规定》首先从源头规范网课主体资质,明确“谁办学、谁负责”原则,凡面向沈阳市中小学生提供线上课程的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线下办学资质,并在教育部门备案;个人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且所授课程须与本人任教年级、学科相符,严禁无资质机构、“黑教师”开展网课教学,从源头上杜绝“速成班”“名师包装”等乱象。《规定》要求机构在招生宣传中如实公示办学资质、师资信息、课程内容等,不得夸大教学效果、虚假承诺“提分保过”,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

规范课程内容,守住“教育初心” 超纲教学”“应试化倾向”等问题,《规定》强调,线上课程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不得提前讲授下一学段内容,不得组织“超前学习”“刷题集训”,要求课程设计融入思政教育、科学素养、心理健康等元素,鼓励通过情景模拟、互动探究等方式增强教学趣味性,避免“满堂灌”“录播课替代直播课”等现象,对于学科类网课,《规定》明确课时安排不得超过线下同类课程,且不得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为学生减负。

强化过程管理,提升“教学实效”

为防止网课沦为“放羊式”教学,《规定》对教学过程提出全流程要求,要求网课采用“直播为主、录播为辅”的形式,教师需实时互动,关注学生出勤状态和课堂反馈,每节课设置不少于10分钟的师生问答或小组讨论环节;明确作业布置需“少而精”,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需在24小时内完成作业批改并反馈,针对学生薄弱点提供个性化辅导。《规定》还要求机构建立教学督导机制,定期抽查课程录制视频、课堂记录,对教学效果不达标教师及时调整或更换。

保障学生权益,筑牢“健康防线”

学生身心健康是网课管理的重中之重。《规定》从用眼保护、数据安全、家校协同三方面强化保障:要求每节课时长不超过40分钟,课间安排不少于10分钟休息,并通过技术手段强制开启“护眼模式”,限制屏幕亮度和蓝光;明确机构需严格落实数据安全责任,不得收集、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课程平台需通过国家网络安全认证;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学校需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网课学习情况,家长可通过专属平台监督课程开展,对违规行为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以规范促发展,构建“健康生态”

沈阳网课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网课市场的“净化”,更是对教育本质的回归,在数字化教育浪潮下,技术是工具,育人才是目的,通过明确资质、规范内容、强化管理、保障权益,《规定》为网课行业划定了清晰的发展路径——既要拥抱技术红利,更要坚守教育初心,随着监管机制的持续完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沈阳网课市场必将走向更加规范、优质、高效的发展阶段,为学生提供更安全、更有质量的教育服务,真正让“线上教育”成为线下教育的有益补充,而非“减负”路上的“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