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三楼的旧书区总飘着股樟脑味,我就是在那里,指尖划过一本泛黄的《山林手记》时,被扉页那句“猎是人与自然的古老对话”攫住了,那时我还是个刚上大二的城里学生,连田埂都没踩过几回,却对着书里描写的猎枪、晨雾、蹄印心跳加速——仿佛那不是猎人的记录,而是一张通往野外的藏宝图,后来我才知道,这本关于“大学生打猎”的书,写的从不是猎杀,而是一个年轻灵魂在山林里撞碎自己、重塑自己的过程。
象牙塔外的“猎课”
第一次进山,是跟着学校“自然探索社”的学长陈默去的,他大三,戴副黑框眼镜,背的却是把老式双管猎枪,枪身被摩挲得发亮。“别紧张,”他看我攥着树枝的手直冒汗,“枪不是玩具,是让你学会‘看’的工具。”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打猎不是影视剧里横冲直撞的刺激,而是漫长的等待——天不亮就钻进雾气弥漫的林子,踩着没过脚踝的腐叶,像块石头一样蹲在老橡树下,连呼吸都要压得极轻。
“听,”陈默突然压低声音,“有东西在动。”我竖起耳朵,先是听见风刮过松针的沙沙声,然后是窸窸窣窣的草响,一对灰褐色的野兔从灌木丛里蹿出来,耳朵竖得老高,鼻头不停地翕动,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手指搭在冰冷的扳机上,却听见陈默轻声说:“它们在找吃的,没惹我们,走吧。”后来我才知道,他守了三天,才等到一只“合适的”猎物——不是随便什么都能动枪,要选老弱病残,要避开繁殖季,这是他跟老猎人学的规矩,也是他作为“大学生猎人”的底线。
猎枪下的“生命课”
真正扣动扳机,是在第三次进山,那天我们蹲在山坳里,等一只瘸了腿的野猪——它总偷啃农户的玉米,农户发了愁,才允许我们“处理”,陈默教我如何瞄准:枪托抵住肩膀,准星对准要害,手指缓缓扣下扳机。“砰”的一声巨响,后坐力撞得我肩膀发麻,野猪挣扎着倒下,眼睛里的光慢慢熄灭。
我愣在那里,胃里一阵翻江倒海,陈默走过去,蹲下来摸了摸野猪的头,说:“它吃过玉米,也活了很久,它成了山林的一部分。”他教我剥皮、开膛,把肉仔细分成几份,一份留给农户,一份留给山里的孤寡老人,剩下的,我们背回营地煮了汤,那天晚上,我们围着篝火,看着锅里翻滚的肉汤,谁也没说话,我突然明白,打猎不是征服,而是“取”——取你需要的东西,更要对取走的生命负责,就像书里写的:“猎人的枪口,永远要对着敬畏的心。”
从“猎手”到“守护者”
大二暑假,我跟着陈默去了更深的山林,那里住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猎人,山里人都叫他“山爷”,他从不带枪,却总能准确说出哪种动物在哪个路口喝水,哪棵树上住着鸟窝。“我年轻时也爱打猎,”山爷叼着烟斗,烟雾缭绕里,“后来我发现,猎打得越多,心里越空,山林不是猎场,是家啊。”
那段时间,我们没开过一枪,跟着山爷巡山,看他把被兽夹夹住的狍子救下来,给受伤的鹰包扎伤口,在树干上刻下“禁止猎杀”的记号,有次我们遇到一窝刚出生的小狐狸,母狐狸在不远处焦急地转圈,山爷摆摆手:“走吧,它们还小,经不起惊吓。”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真正的“打猎”,不是用枪,而是用心去读懂山林的语言。
回学校后,我把这些经历写成了文章,发表在校刊上,有同学问我:“打猎不残忍吗?”我给他们看那本《山林手记》,扉页上多了行字:“猎的意义,在于让你学会不猎。”那本书还放在我的书桌上,旁边放着一枚小小的弹壳——不是战利品,而是一枚勋章,提醒我:象牙塔里的知识教会我们思考,而山林里的实践教会我们敬畏,原来,所谓成长,就是在一次次“猎”与“不猎”的选择中,找到与这个世界最温柔的相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