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是民族复兴的坚强后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作为我国国防教育领域的根本法律,为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家安全内涵外延深刻拓展的背景下,集中学习国防教育法,不仅是强化全民国防观念的必然要求,更是凝聚强国强军磅礴力量、护航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举措。

集中学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思想熔炉”

国防观念是公民对国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的总和,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教育法明确指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和平日久的环境下,部分公民存在“国防与己无关”“战争遥不可及”的麻痹思想,对国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集中学习国防教育法,通过系统解读法律条文、剖析历史教训、解读国际形势,能够让公民深刻认识到“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的真理,从鸦片战争“有国无防”的屈辱,到新中国成立后“两弹一星”铸就的盾牌,再到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伟大成就,历史与现实反复证明:强大的国防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安全阀”,而全民的国防观念则是国防建设的“压舱石”,通过集中学习,公民能从法律层面明确“国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将国防观念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集中学习:普及国防知识的“重要途径”

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内容包括“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国防知识、国防技能、国防法制和国防形势”等,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内容广泛且专业性强,仅靠零散学习难以形成系统认知,集中学习则能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国防知识入脑入心。

在学习中,公民能系统掌握我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原则——“防御性国防”与“积极防御”的战略内涵;了解现代国防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航母、隐形战机到网络空间、深海深空,认识科技对国防的深刻重塑;明晰公民的国防义务,依照法律履行服兵役、接受国防教育、保护国防设施、保守国防秘密等责任,通过集中学习,国防知识不再是“阳春白雪”,而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生活常识”,为全民参与国防建设奠定知识基础。

集中学习:推动国防教育实践的“行动引擎”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国防教育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集中学习不能停留在“学条文”的层面,更要转化为“践行动”的自觉,法律明确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家庭等,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集中学习能强化各级组织的责任担当,推动国防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校可通过“国防教育课”“军事训练日”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军事素养;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开展“国防教育进车间”活动,增强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社区可通过“国防知识竞赛”“红色观影”等形式,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的氛围,更重要的是,集中学习能激发公民参与国防实践的热情:青年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投身军营;普通群众主动参与国防志愿服务,支持军队建设;企业家立足岗位助力军民融合,为国防现代化贡献力量,这种“学用结合”的模式,让国防教育法从“纸上条文”变为“行动指南”,推动形成“全民皆兵”的生动局面。

集中学习:凝聚国防力量的“精神纽带”

国防是全民的国防,需要全社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集中学习国防教育法,能够以法律为纽带,凝聚起“军民鱼水情、团结一条心”的强大合力。

在学习中,我们能深刻感悟人民军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理解“没有一个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的深刻逻辑;我们能从戍边英雄“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誓言中汲取力量,从国防科技工作者“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的奉献中坚定信念,这种精神的共鸣,能够超越地域、职业、年龄的差异,让“国家安全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磅礴气势,为应对风险挑战、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不竭动力。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集中学习国防教育法,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工程,让我们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国防观念融入血脉、将国防责任扛在肩上、将国防行动落在实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防教育走深走实,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