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学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不仅承担着价值引领的功能,更肩负着培育法治素养的时代使命,将法治精神深度融入中学思想政治教育,既是培养德法兼修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当前中学思政教育中的法治培育仍面临内容碎片化、实践薄弱化、师资专业化不足等挑战,本文从价值意蕴、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三个维度,探讨法治素养与中学思政教育的融合之道。

价值意蕴:法治素养培育是中学思政教育的核心要义

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法治素养是时代新人不可或缺的核心素养,将法治培育融入思政教育,既是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需要

“立德树人”强调“德”与“才”的统一,而“法”是“德”的制度化体现,法治素养本质上是一种规则意识、权利观念与责任担当的统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指出,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中学思政教育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为主阵地,通过法治知识的传授、法治精神的浸润,引导学生理解“法是什么”“为什么守法”“如何用法”,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对法治的认同与践行,实现“道德教化”与“规则约束”的协同,筑牢“立德树人”的法治根基。

(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让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青少年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中学阶段是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若能在这一阶段通过思政教育培育起对法律的敬畏、对权利的尊重、对责任的认知,将为其未来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奠定坚实基础,反之,若法治教育缺失,青少年可能因规则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甚至成为法治建设的“短板”,将法治培育融入中学思政教育,是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后备军”,是从源头上夯实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

(三)回应青少年成长需求的现实选择

当前,青少年成长于互联网时代,信息获取渠道多元,但也面临着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权益受损等现实风险,部分青少年因缺乏法治意识,或对法律认知片面,或遇到问题时不知、不愿、不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学思政教育通过贴近学生生活的法治案例(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维护等),引导学生理解法律既是“高压线”也是“保护伞”,帮助其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树立规则底线,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实现“成长”与“护航”的统一。

现实困境:中学思政教育中法治培育的瓶颈制约尽管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性已成为共识,但中学思政教育中的法治实践仍面临多重挑战,制约着培育实效的提升。

碎片化:缺乏系统性与衔接性

当前中学思政教育中的法治内容,主要分布在《道德与法治》(初中)、《思想政治》(高中)教材的特定单元(如七年级“走进法治天地”、八年级“理解权利义务”、九年级“崇尚法治精神”、高中“法律与生活”等),但存在“知识点孤立、模块割裂”的问题:法治内容与道德、政治、文化等内容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形成“德法互融”的知识体系;不同学段的法治内容存在简单重复或断层,如初中侧重法律概念启蒙,高中侧重法治实践应用,但缺乏螺旋上升的逻辑设计,导致学生难以构建系统的法治认知框架。

(二)教学方法单一:重知识灌输轻实践体验

部分中学思政课堂仍以“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模式为主,法治教育多停留在“法律条文背诵”“案例分析讲解”层面,缺乏互动性与实践性,在讲授“权利与义务”时,教师往往直接罗列宪法条文,却未通过“模拟法庭”“校园规则制定”“权益维护情景模拟”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权利的边界”“义务的约束”,这种“填鸭式”教学导致学生对法治的认知停留在“知道”层面,而非“认同”与“践行”,难以内化为法治信仰。

(三)师资专业化不足:教师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思政教师是法治培育的实施者,但其法治素养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