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却也伴随着懵懂与冲动,为引导中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校七年级(3)班于近日开展了以“法润青春,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班会,本次班会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心里。
班会伊始:以案为警,叩问心灵
班会开始前,班主任李老师播放了一段短片:某中学几名学生因琐事发生冲突,其中一人情绪失控,用棍棒将对方打伤,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屏幕上,“一念之差,毁掉前程”八个大字格外醒目。
“同学们,你们觉得‘同学间打闹’和‘违法犯罪’之间,有多远?”李老师的问题让教室瞬间安静下来,短暂的沉默后,学生小明举手发言:“可能就在‘要不要动手’的一念之间吧?以前觉得打人不算大事,现在才知道会触犯法律。”
李老师点头肯定:“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保护我们的‘铠甲’,我们就一起聊聊中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让法治成为青春的‘导航灯’。”
情景模拟,直面“校园欺凌”
“如果遇到同学被欺负,你会怎么做?”李老师话音刚落,几名学生便主动走上讲台,开始了情景模拟。
场景设定为:课间休息时,小刚被几名高年级学生堵在厕所,索要零花钱,小刚的邻居小路路过,他该“冲上去帮忙”,还是“找老师求助”?
扮演小路的小宇起初犹豫地说:“我……我怕也被打……”扮演“欺凌者”的小张则反驳:“你错了!应该先假装顺从,然后悄悄告诉老师,或者拨打110,硬拼只会让自己也受伤!”
模拟结束后,法治辅导员王警官(特邀辖区民警)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释道:“校园欺凌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对欺凌者可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面对欺凌,‘沉默’和‘以暴制暴’都不是办法,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警方,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王警官还提醒大家:“法律保护每一个弱者,也包括我们自己。”
知识竞答,破解“法律误区”
“网络打赏能要回来吗?”“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算侵权吗?”“未成年人打伤人,家长需要赔偿吗?”……随后的法律知识竞答环节,将班会推向高潮。
“我知道!”小芳抢答道:“如果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金额太大,可以要求平台退还!因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打赏大额主播属于无效行为!”王警官补充道。
当被问到“起外号是否侵权”时,不少同学觉得“只是开玩笑”,王警官严肃地说:“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如果外号带有侮辱性,让对方感到痛苦,就构成侵权,甚至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竞答过程中,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在互动中变得生动起来,大家纷纷表示:“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连起外号都有讲究!”
心声传递,签下“法治承诺”
班会接近尾声,李老师给每位同学发了一张“法治承诺卡”,让大家写下自己对法治的理解或承诺。
“我承诺:不欺负同学,不参与网络谣言,遇到问题找法律!”小刚认真写下,小丽的卡片上画着一颗心,旁边写着:“法律是保护伞,也是底线,我会用它守护自己和他人。”
随后,全体同学起立,举起右手,在班长的带领下宣誓:“我以青春的名义宣誓:遵守法律,敬畏规则;明辨是非,守护正义;让法治成为信仰,让青春与法同行!”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教室回荡,法治的种子悄然在心中生根发芽。
班会结语:法伴成长,未来可期
班会结束时,李老师总结道:“青春的航程需要法治护航,今天的班会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希望大家把学到的法律知识用到生活中,既要做法律的遵守者,也要做法律的传播者,当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校园会更阳光,社会会更和谐。”
走出教室,阳光洒在走廊的法治宣传栏上,“法润青春,护航成长”八个大字熠熠生辉,相信这次班会会在同学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在青春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从容,用法律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