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及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时间安排

  1. 中小学阶段:自2023年X月X日起,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生启动线上教学,具体结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2. 高等教育阶段:各高校结合实际,自X月X日起有序开展线上教学,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3. 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通过个性化线上辅导、资源推送等方式开展教学,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教学实施要求

  1. 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结合学段特点制定线上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与线下教学同质等效,小学一、二年级不安排线上新课,以趣味活动、亲子互动、绘本阅读等为主;初中、高中及高校要注重学科核心知识传授,适当增加复习巩固和拓展提升内容。
  2. 丰富教学资源供给,优先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zxx.edu.cn)、“广西中小学云课堂”等官方优质资源,鼓励学校开发校本特色课程资源,高校可依托“广西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及自有在线教学平台(如学习通、雨课堂等),开展直播授课、录播回放、线上研讨等教学活动。
  3. 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教师应提前熟悉线上教学工具,精心备课,通过提问互动、小组讨论、在线作业等方式增强课堂参与度;学校要建立线上教学巡课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教学效果。

保障措施

  1. 加强技术支持,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电信运营商,为学校提供稳定的网络支持;学校需配备技术专员,及时解决师生在线学习遇到的设备、软件等问题,对困难学生(如无网络、缺设备)提供流量补助、设备借用等帮扶。
  2. 关注师生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线上教学时长,小学每天不超过3小时,初中不超过4小时,高中及高校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后安排不少于10分钟的休息时间,各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通过线上班会、心理热线等方式缓解师生焦虑情绪,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健康。
  3. 做好家校协同,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说明线上教学安排,争取家长配合,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共同营造良好的居家学习环境。

工作要求

  1. 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成立线上教学工作专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教学组织、技术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线上教学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落实、资源使用、师生参与等情况,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通报整改。
  3.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宣传线上教学典型经验和师生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线上教学的良好氛围。

线上教学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通知,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线上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771-XXXXXXXX。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