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博白县教育局联合各中小学、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

招聘岗位

博白县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若干名,具体岗位分配以实际需求为准)。

岗位职责

  1. 门岗值守:负责校园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对陌生人员、可疑物品进行核查,严禁无关人员及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 安全巡逻:每日对校园及周边区域进行定时巡逻,重点检查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损坏、水电安全隐患等)。
  3. 秩序维护:上下学高峰时段,在校门口及周边疏导人流、车流,引导学生安全进出校园,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4. 应急处置:遇突发事件(如火灾、意外伤害、极端天气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 配合协作:配合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完成校园安全巡查、监控设备值守等临时性工作,服从学校管理及工作安排。

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热爱校园保安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能适应轮班、户外工作(需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2. 年龄与学历:
    • 年龄18-55周岁(男性优先,女性可适当放宽条件);
    •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读写能力,能填写工作记录、登记表等。
  3. 技能要求:
    • 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监控系统等安防设备;
    • 持有《保安员证》者优先(无证者可入职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证);
    • 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与师生、家长交流。
  4. 优先条件:
    • 退伍军人、有保安工作经验者、熟悉博白本地情况者优先;
    • 具备急救技能(如持有急救员证)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月薪2000-3500元(具体根据岗位、资历及学校情况确定,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每月按时发放工资。
  2. 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障基本权益。
  3. 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通常为8小时/天,每周休息1-2天,具体根据学校安排),法定节假日根据学校需求轮休。
  4. 福利保障:
    • 提供工作餐(部分学校)或餐补;
    • 统一配备保安服装及必要防护装备;
    • 享受节日福利、高温补贴、年终奖等(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如安防技能、应急处置、礼仪规范等),提升专业能力。
  5. 工作环境:工作稳定,校园环境整洁有序,与师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氛围。

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XX月XX日(招满即止,建议尽早报名)。
  2. 报名地点:
    • 博白县教育局安全股(地址:博白县XX路XX号,联系电话:0775-XXXXXXX);
    • 各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可直接前往意向学校报名,咨询电话可咨询教育局或关注学校公告)。
  3. 报名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 近期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1个月内有效);
    • 退伍证、保安员证等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 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 报名流程:提交材料→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及岗位匹配度,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
  3. 录用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比例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上岗。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5-XXXXXXX(博白县教育局安全股)
监督电话:0775-XXXXXXX(博白县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校园安全是教育发展的基石,校园保安是守护师生平安的第一道防线,如果您有责任心、有担当,渴望为校园安全贡献力量,博白县各校园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博白县教育局
2023年XX月XX日